宁都专业律师
1397973852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男子盗印上海交通地图7万份获刑三年半

2017年8月21日  宁都专业律师   http://www.jxndzslaw.com/

  正义网上海1月11日电一份印刷成本不到1元的《上海城区交通图》,在市场上的定价为6元。正是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商机”,吕某动起了歪脑筋,远赴外地联系印刷厂盗印7万多份地图用于销售。日前,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今年49岁的吕某是上海人,没有固定职业的他以从事盗版物品的销售为生。去年6月,为寻找货源,吕某到浙江义乌寻找印刷厂商。吕某先是找到了一家图文社,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委托该图文社制作了由上海市测绘院编制、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的《上海城区交通地图》菲林片一套八张。

  之后,吕某又通过墙上的一张小广告,找到了印刷厂老板韩某,委托其印刷盗版地图。

  韩某因自身印刷条件不足,又在2011年7月将这笔业务委托给另一家印刷公司,并将上述菲林片交给该公司业务负责人朱某,由该公司非法复制地图,总计72100份。其中,44100份地图由韩某通过义乌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至上海,由吕某在上海地区批发销售给他人。另外28000份地图则在印刷公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

  庭审中,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定性均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吕某印制他人作品实际获利非常少且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又是初犯,希望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图形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鉴于吕某自动投案,并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法庭遂从轻作出了处罚。


来源: 宁都专业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市水利局多举措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
  • 2.石城国家地质公园科普馆和科普信息站开工建设
  • 3.赣州市档案局积极参与水南镇“党建+群建”区域化党建联合体“庆中秋、迎国庆”文艺汇演
  • 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深入大余调研
  • 5.兴国合战中心:女子微信转谣言? 扰乱秩序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