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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

2017年8月28日  宁都专业律师   http://www.jxndzslaw.com/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不应当将鉴定结论作为唯一根据,要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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