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男性网恋闺蜜
现年27岁的李某初中毕业后便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打工。2008年,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肖某,并通过肖某认识了一个叫丽丽的女孩。据检方指控,李某通过QQ以男子的身份和丽丽聊天,以谈恋爱为由骗取丽丽近13万元。
李某在认识丽丽时对方已经结婚了,但让李某心存芥蒂的是丈夫肖某和丽丽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丽丽曾劝肖某不要和她在一起,还发短信给肖某想拆散李某和肖某,这让李某难以接受,并因此心生报复之意。
2009年,丽丽和丈夫离了婚。于是,李某在QQ上注册了一个新的号码,冒充男子加丽丽为好友。李某虚构自己的身份为公司白领,很快便取得了丽丽的信任,并发展成网恋关系。随后,李某以手头拮据为由,向丽丽提出借两万元现金应急。丽丽没有任何怀疑,便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丽丽曾要求和李某见面,但李某总以工作忙等各种借口推脱,并哄骗丽丽通过银行汇款将两万余元汇入了李某的账户。钱到手后,李某便不再登录这个QQ了。
2013年,李某再次冒充男子通过QQ联络上丽丽,由于了解丽丽的生活习惯和性格,李某很快俘获了丽丽的芳心。李某在找了多个借口骗取丽丽现金9万余元后失去联系。丽丽发觉受骗后向警方报案。近日,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怀柔法院受审。(来源:中国网)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来源: 宁都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