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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夫妻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婚后二次购房视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2年8月5日  宁都专业律师   http://www.jxndzslaw.com/

  崔红生律师,宁都专业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申请保全夫妻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婚后二次购房,视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曹先生和吴女士在结婚前买了一套小房子,房产登记在曹先生名下。结婚5年后,曹先生夫妇卖掉了旧房,又拿出了多年积蓄钱买了套新房,并把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曹先生认为买新房的钱一大部分是卖掉旧房的钱,所以新房里自己出资的钱较多,不能平均分割;妻子则表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应平均分割。


  律师解答:这种情况需要分开来看。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小房屋卖掉与部分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大房屋,如其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该房屋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本案中新房也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房子就属于曹先生夫妇二人共同所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平均分割。


  但是,如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小房屋卖掉,并支付婚后购买大房的大部分房款,且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根据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曹先生购买的小房子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仍属于曹先生所有,但小房子所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要根据夫妻双方婚后在该房产中所占面积及评估价格等实际情况,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来源: 宁都专业律师  Tags: 申请保全夫妻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婚后二次购房视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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